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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显榜样的力量 | 2023年度龙港市人民检察院“学习标兵”事迹展播
发布时间:2024-01-02 来源: 字体: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激励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全面建设“四个合格”党员队伍,不断把“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行动引向深入,激励广大党员奋发作为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切实在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现推送龙港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学习标兵先进事迹,让我们一起来感悟榜样的力量。

刘化泼
刘化泼同志现任龙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被评为温州市优秀检察官,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22年以来,共参与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其中民警2人,辅警5人,办案数量突破历史新高,查办领域主要集中于走私犯罪“保护伞”、虚假立功、通风报信等。

自担任第三检察部主任以来,刘化泼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感,狠抓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工作,扎扎实实地做好检察侦查工作,创造了闪光的业绩,符合《温州市检察机关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项关于“基层院自行发现线索,并由市院交办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规定,可以记个人三等功。

王与力
王与力同志围绕三个“一号工程”,注重立足本职,积极参与市检察院各项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工作:一是起草“强化法律监督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针对涉企案件办理、涉企专项法律监督等方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二是参与市企业服务中心企检服务专区的谋划建设,协调选派一名干警常驻企检服务专区,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助企联动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单位、工商联、行业协会以及企业之间沟通,形成常态化的联络机制;三是协助检察长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深入研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会同市监部门开展数据产权领域调研,并帮助撰写理论调研文章。
郑增华
郑增华同志在工作履职过程中围绕党委中心,妥善开展了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注、督办的重点领域案件,在涉环境污染问题整治、生态资源保护等工作上有较好的成效。其主办的龙港新城围垦区垃圾堆放点监管缺失案,及时督促行政机关按期完成清运任务,推进处置进程,有效促进该环保督察涉及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启动销号程序,保护了生态环境,帮助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双赢,同时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终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同时,该同志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参与“龙港法治馆”建设,为引导社会公众在经济高速发展进程中不断树立法治理念和诚信意识发挥了积极作用。

吴晓晓
吴晓晓同志在工作履职过程中,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其在工作中主动开展对工程建设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监督,引入数字监督模型,摸排出违法线索2条、犯罪线索10条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畅通行政部门之间的衔接,及时跟踪线索处理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人作出处罚以及对涉嫌犯罪人员进行刑事立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乱象治理中彰显检察作为,有力震慑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以公司管理漏洞、招投标机制不完善等方面为切入点,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一步破解招投标围标、串标顽疾,有效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常态化治理,助力营商环境建设,为龙港建设成为全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策源地、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郑国泛
郑国泛,男,198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龙港市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2010年10月,应届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检察系统工作,先后任职于平阳县人民检察院、龙港市人民检察院,从事过涵盖“四大检察”的多岗位工作。2022年,市检察院在社会治理中心“一网统管”平台创新打造检察法律监督模块,探索执法司法信息共享,郑国泛全面负责该模块的构想、运行及完善工作,移送四大检察领域监督线索50余条,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司法救助立案1件,与市社会事业局协作,为社会治理“欠薪处置”一件事改革贡献检察力量。2023年,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专项活动,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均获改判;所办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被省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优质案件。
潘锦涛
2023年以来,潘锦涛同志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委有关社会治理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助推龙港社会治理提质增效目标,结合其负责的信息、综合文稿等内容扎实推进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制定机制文件。参与制定我院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制发的《关于建立“网格+公益诉讼”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网格“小切口”做好社会治理“大文章”,在耕地保护上取得实效。二是以信息提升上级感知度。撰写的信息《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联合三部门出台机制治理司法掮客乱象》被最高检地方信息摘要录用,在营造良好司法生态上发出龙港声音。三是以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参与撰写12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协同、高效推进惠企补贴发放、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领域集中整治。
李静
2023年以来,李静同志在检察履职过程中,积极主动作为,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出发点,将检察工作与推动社会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办理督促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履行保护基本农田、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等十余起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她通过调查取证、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龙港市新城青龙湖附近等地的500余亩基本农田恢复耕作,帮助龙城银座等多个小区消防监督缺位问题得以解决,规范龙港市网络销售药品监管,并针对基本农田被破坏的问题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农业农村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为推进龙港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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