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检察微信
龙港检察微博
“为了少缴税款做出这样的行为,我实在是很后悔,以后一定会遵守法律,好好经营企业,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做贡献。”近日,在浙江省龙港市检察院依法对某无纺布有限公司、黄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他面带悔意地说道。
2022年2月,某无纺布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黄某某与外地某贸易有限公司(另案处理)在没有实际货物往来的情况下,按票面金额6%-7%的比例支付手续费,通过该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余张,金额达50余万元。 案发后,该无纺布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黄某某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移送龙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调查了解到,该企业是一家成立十余年的公司,在温州以及浙南地区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于2021年获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可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在案发后对企业生产经营也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承办检察官介绍。 案发后,涉案企业负责人主动提交合规申请,承诺建立企业合规制度。为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龙港市检察院决定启动企业合规程序,组成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枝然牵头的联合办案组。 让涉企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的合规考察书面报告,将作为龙港市检察院对涉案人员作出从宽处理的重要依据。
2023年2月3日,元宵节前2天,一场检察公开听证会如期举行。检察机关邀请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成员、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经办民警到场,与会人员均同意对犯罪嫌疑单位某无纺布有限公司、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结事了,企业得以“重返”赛道。龙港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作为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延伸检察职能,为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什么是涉案企业合规?
涉案企业合规是指检察机关对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犯罪的案件,依据相关适用条件,督促企业针对刑事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进行积极整改,并设立一定的考察期限和考察条件。对整改后达到合规要求的犯罪嫌疑企业、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逮捕、不起诉、免予判处实刑等宽缓处理决定,以此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同时减少和预防各类涉企犯罪。
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